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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凤藤茶产业的相关优惠政策

一、是县财政设立藤茶发展专项资金300万元。主要用于藤茶产品的科研开发,产品推介,聘请院士和进行奖励。  
二、是按照一企一策的支持办法,对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企业在其未来发展方向、制定产品标准、产品提档升级、用地、资金、科研方面重点进行支持。     
三、是具体支持政策。在种植基地建设方面,对于在布局范围内,严格按照《来凤藤茶湖北省地方标准》(DB42/T289-2014)要求建设种植基地的,种苗资金全额补偿;在项目申报方面,相关部门在申报项目时,要重点申报支持藤茶产业建设的项目,项目申报与产业发展同步进行,每年不少于1个项目支持藤茶产业建设;在金融信贷方面,各金融机构对藤茶加工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在信贷政策要降低门槛,特别是对藤茶鲜叶收购资金的贷款需求,要充分予以满足;在建设用地方面,对于藤茶加工企业或专业合作社的加工厂房建设用地,国土局在用地指标需求上要优先给予满足,在相关费用上要按照工业园区的相关政策予以优惠办理;在产品研发方面,相关部门对企业新产品研发予以支持,并积极帮助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争取相关项目投入;在品牌打造方面,对获得湖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补助10万元,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补助50万元。对新获得有机食品认证产品当年每个补助5万元。县财政对企业在省会城市建立品牌形象专卖店的每个建成当年给予2万元的补助。      
四、是奖励政策。对乡镇设立发展藤茶先进奖,凡完成规定任务的按实际发展亩数,对前三名进行奖励。分别奖励10万元、8万元、5万元。对成功实现上市的藤茶加工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元;凡成功新申报省级、州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的,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、0.5万元。